本文是学习GB-T 31515-2015 无缝铝塑共挤出复合软管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无缝铝塑共挤出复合软管(以下简称铝塑管)的结构尺寸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
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树脂和铝箔为主要原料,以共挤出方式生产的,具有高阻隔、高金属亮泽的
日化用品包装复合软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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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/T 2828.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
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
GB 4789.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
GB4789.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
GB 4789.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
GB/T 5009.60
食品包装用聚乙烯、聚苯乙烯、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
GB/T 5009.156 食品用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浸泡试验方法通则
GB/T 8808 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
GB/T 16422.2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实验方法 第2部:氙弧灯
GB/Z 21274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铅、汞、镉检测方法
GB/Z 21275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六价铬检测方法
GB/T 29336—2012 化妆品用共挤出多层复合软管
ASTMF1307 用电量传感器测定干包装物氧气透过率的标准试验方法(Standard
Test Method
for Oxygen Transmission Rate Through Dry Package Using a Coulometric
Sensor)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无缝铝塑共挤出复合软管 seamless polyethylene-aluminum
coextruded composite tube
多层铝塑复合膜焊接成圆筒状后,通过挤出机在其外表面复合聚乙烯树脂,形成无缝的管状包装
容器。
铝塑管的结构示意图见图1。
GB/T 31515—2015
style="width:4.88677in;height:3.91996in" />
图 1 铝塑管结构示意图
表 1 尺寸偏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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铝层厚度≥0.007 mm。
边缝搭接宽度范围在0.6 mm~3.5 mm 之间。
椭圆度≤10%。
5.1.1 管身焊缝应均匀平整,色泽均匀,表面光洁,无明显凹凸、异色点、划伤。
5.1.2 注头应端正,合模线无毛刺、拉丝、错位,无注不满、疤痕、缺口。
5.1.3
印刷位置应正确、字体清晰、规范、洁净,不得有毛边、毛刺、积墨、外来污染,无缺版、错版,整个
印刷效果应光滑均匀、深浅均一。
5.1.4
管体或盖烫金(银)应宽度均匀,版面或图案端正,无毛边、残缺、明显金花、划伤。
5.1.6 封尾焊缝应整齐美观,纹路清晰,端正,无突耳、溢料。
5.1.7
管盖应端正,无明显歪头,色泽均匀,无穿孔、毛刺、飞边、注不满及刺手的注浇余料,加有电化铝
的外盖色泽均匀。
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。
GB/T 31515—2015
表 2 物理机械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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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N~30 N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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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规定。
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GB/T 31515—2015
表 3 微生物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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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化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表 4 理化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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铝塑管控制指标镉、汞、铅、六价铬的总量不应超过100 mg/kg。
铝塑管的管长用精度为0.01 mm 的高度尺测量,管外径用精度为0.01 mm
的游标卡尺测量,管壁
厚度用精度为0.001 mm 的千分尺测量。
铝塑管铝层的厚度用带刻度的显微镜测量。
用精密度为0.1 mm 的10×刻度放大镜测量两层铝箔重叠之宽度。如图2所示。
style="width:2.99327in;height:4.66664in" />GB/T 31515—2015
style="width:8.00669in;height:5.72in" />
说明:
1——切割管截面;
2——切割对边缝;
3—-放大镜;
4——焊缝宽度;
5——铝。
图 2 边缝搭接宽度的试验装置
用精度为1 mm 的直尺轻触管尾,量取最大直径 Dmx, 按照式(1)计算
style="width:3.46668in;height:0.64658in" />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)
式中:
Dmax— 铝塑管尾的最大外径,单位为毫米(mm);
D、 —— 标准管身外径,单位为毫米(mm)。
自然光下,距离30 cm 目 测 。
6.3.1.1 上盖力
按 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1.1进行。
GB/T 31515—2015
6.3.1.2 下盖力和滑牙力
6.3.1.2.1 下盖力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1.2.1进行。
6.3.1.2.2 滑牙力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1.2.2进行。
6.3.1.3 密封性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1.5进行。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2进行。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3进行。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4进行。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5进行。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6进行。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7.1进行。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8进行。
按GB/T 8808 中 A 法标准进行,剥离速度选择100 mm/min。
6.3.10 阻隔性能
6.3.10.1 氧气透过率
按 ASTM F1307进行。
6.3.10.2 水蒸气透过率
铝塑管在温度23℃±2℃,相对湿度50±10%条件下进行试样状态调节,时间为4 h
以上,将铝塑
管开口连接到透湿仪上氮气载气输入和输出的通路,用环氧树脂密封开口,铝塑管置于温度23℃士
GB/T 31515—2015
0.5℃、相对湿度75±2%的温湿度控制箱中,以50 mL/min~60 mL/min
的流速向铝塑管内通入干燥 氮气载气将其内部空气吹净后,将流速降低至5
mL/min~15mL/min, 并维持30 min,透过铝塑管的
水蒸气随氮气载气一起进入红外传感器中,产生一定量的电信号,透湿仪通过检测一定时间内电信号的
变化强度测定出试样的水蒸气透过率,单位以g/(pkg ·24 h)表示。
6.3.11 耐 压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10进行。
6.3.12 耐寒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11进行。
6.3.13 耐热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3.12进行。
6.3.14 耐环境应力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7进行。
6.3.15 表面装饰性
6.3.15.1 耐人工汗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4.1进行。
6.3.15.2 耐温水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4.2进行。
6.3.15.3 耐盐水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4.4进行。
6.3.15.4 耐酒精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4.5进行。
6.3.15.5 耐内容物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4.6进行。
6.3.15.6 耐粘连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4.7进行。
6.3.15.7 摩擦试验
按 GB/T 29336—2012 中5.4.8进行。
6.3.15.8 耐黄变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4.9进行。
GB/T 31515—2015
6.3.15.9 耐老化
按照GB/T 16422.2规定进行。
6.3.15.10 耐迁移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4.11进行。
6.3.15.11 附着力测试
按GB/T 29336—2012 中5.4.14进行。
按照GB 4789.2、GB 4789.3、GB 4789.15 规定进行。
采样方法、样品准备及浸泡液的制备应符合 GB/T 5009.156 要求,其余按照
GB/T 5009.60 要求
执行。
按照GB/Z 21274、GB/Z 21275 规定进行。
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出厂检验为4.2、5.1和5.2中的项目(除剥离强度、阻隔性能、耐压、耐寒、耐热和耐环境应力)。
7.3.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b) 正式生产后,如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 产品停产6个月后,恢复生产时;
d) 出现较大质量问题时;
e) 出厂检验结构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f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。
7.3.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第4章、第5章的所有项目。
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,同一牌号原料、同一规格、同一配方、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,以不超
过30万个为一批。
GB/T 31515—2015
按 GB/T
2828.1随机抽样,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的方案。尺寸、外观、物理机械性能的抽样方案
和接收质量限,按表5规定进行。
表 5 抽样方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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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2.1
表面装饰性能、理化指标、剥离强度、环境应力、特定化学物质、微生物指标抽取试验规定数量
的样本进行检验,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7.5.2.2
出厂检验不合格的批,对不合格项采用相应的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。若再次提交批仍不合
格,则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8.1.1 应符合 GB/T191
的规定。产品出厂时,包装箱上应有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和商标名称。
8.1.2 包装箱上附有标签,内容有产品批号、检验签章和生产日期。
8.1.3 每批产品应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。
包装应在清洁防尘的环境下进行,包装物的选用由供需双方协商。
style="width:3.11992in" />GB/T 31515—2015
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,箱装产品上叠放重量不得超过包装物承受的压力,运输过程应有遮盖,防止
雨淋和污染。
产品仓库应通风、干燥,产品在贮存过程中,不得接触有异味、腐蚀性和有毒物品。保质期不超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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